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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走向消费主导的中小企业

  时间: 2012-03-29    已有人阅读过

  中小企业在两方面促进了消费的增长:第一,中小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体,是落实积极就业政策的主体,就业的增长以及伴随就业的社会福利供给有助于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进而提高消费水平、改善消费预期。第二,中小企业是服务业的主体,发展中小企业,有助于丰富社会服务供给,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需求。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形成消费主导的格局中,应当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

  一、拉动消费中的中小企业角色

  相对于大型企业,中小企业更有利于促进就业、促进服务业发展,从而既有助于提高百姓消费能力,也有助于增加消费需求,以此在拉动消费中扮演重要角色。

  1.促进经济增长

  从过去30年的实践看,中小企业对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据统计,2008年我国中小企业数就已超过4000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中小企业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占60%,上缴税收占50%,就业人数占75%,进出口总额占69%,开发新产品占82%以上[1]。中小企业在繁荣经济、促进增长、扩大就业、推动创新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2.吸纳就业

  我国中小企业对社会的最大贡献是就业,不仅安置了大量的城市下岗职工,吸收了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还有效解决了许多大学生的就业问题[2]。从国际经验看,欧委会2012年1月16日发布的报告显示,2002~2010年,欧洲中小企业对就业增长贡献巨大:第一,欧洲新增就业的85%由中小企业创造,中小企业就业人数占欧洲总就业人数的比重高达67%。第二,除贸易部门外,欧洲中小企业就业人数年均增长1%,高于大企业年均0.5%的增速。第三,成立不到5年的新企业对就业增长的贡献尤其明显,特别是为服务业贡献了27%的新增就业[3]。

  客观的看,目前我国的某些体制、政策与民营经济发展和中小企业发展趋势不相适应,甚至是严重阻碍民营经济发展。例如,在铁路等垄断行业领域,尽管没有法律限制,但实际上民间资本很难进入。再例如,理论上民营企业可以和国有企业平等得到金融支持,但事实上民营经济难以获得国有商业银行资金支持。2010年,我国每千人口平均拥有企业数量为13.6个,比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少一半,比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少35个左右。据调查,我国大学生毕业后3年内创业率不到2%,比发达国家低18%[4]。

  由于中小企业发展相对滞后,我国就业弹性系数持续下降,加大了解决就业问题的难度。2001~2010年,就业弹性系数从11.9%下降到2010年的3.5%,表明经济增长带动就业的能力在持续下降。

  3.发展服务业

  进入发展型新阶段,城乡居民公共教育、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公共文化等需求全面快速上升。以重化工业为主的产业结构,难以适应服务消费需求的快速增长,巨大的消费潜力难以释放。

  (1)有助于满足消费需求。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餐饮、家政、洗浴、洗染、美容美发等城市居民服务业蓬勃发展,在改善民生、扩大消费和优化结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的趋势日益明显,服务需求规模将越来越大,服务市场将越来越细分。

  (2)有助于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目前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据统计,我国现代服务业增加值与制造业增加值的比率仅为26.2%,与美国、日本和德国相比,分别低23%、22%和11.7%[5]。在很大程度上由于中小企业发展相对滞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也为更多中小企业进入研发、工业设计、技术咨询、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以及软件开发、服务外包、网络动漫、广告创意、电子商务等新兴服务领域创造了条件。

  二、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调整与体制创新

  要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在扩大就业、提高消费能力和发展服务业、增加服务供给中的作用,不仅要在政策上继续予以倾斜,更要在体制上加强保障

  1.金融政策

  (1)设立专项资金,加大政府对民营企业融资的直接资金支持。重点用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技术进步、品牌建设、节能环保等。

  (2)加强对民营经济融资的支持力度。通过贷款贴息、风险补偿和奖励等方式,提高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对民营经济融资的支持力度,重点扶持成长性较好的民营企业。

  (3)鼓励发展具有天然“草根性”的民间金融。创新融资制度,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4)适当拓宽民营经济的融资渠道。鼓励民营经济进行直接融资,比如充分利用风险投资、创业板、债券市场等。

  2.劳动力就业政策

  把解决劳动就业问题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位置。不仅要实施积极的劳动就业政策,构建发展型劳动就业体制,还要建立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就业服务水平。

  (1)把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目标。经济增长、促进就业、稳定物价和国际收支平衡,这四大指标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侧重点。我国一直把经济增长作为首要目标,在物质财富匮乏的国情下有合理性。现在的突出问题是,综合国力有了很大提高,就业弹性却不断下降。为此,应当明确提出促进就业是宏观调控的首要目标。这不仅有利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居民消费水平,更有利于缓解收入分配差距过大造成的社会矛盾,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调整产业结构,打破服务业垄断,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的就业弹性系数在三次产业中最高。但当前服务业发展面临的最大障碍是垄断问题,民营经济难以进入包括金融在内的一些服务领域。为此,需要调整产业结构,打破服务业垄断,加快发展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凡鼓励和允许外资进入的领域,均鼓励和允许民营经济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进入。

  (3)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扩大工资基金的就业容量。在一国工资总量既定的情况下,一部分人占有过高的份额,必然影响就业总量。事实上,目前过大的工资分配差距已影响了就业。有专家测算表明,如果把垄断行业平均工资调整到2007年行业平均工资水平,节省下来的工资基金可以多容纳700万人就业;如果把行业工资水平差距缩小到多数市场经济国家合理的差距,达到最低与最高比为1:2左右,节省下来的工资基金可以多容纳900万人就业[6]。为此,需要从扩大就业角度出发,加快调整垄断行业等高收入行业的工资水平,缩小行业间收入差距。

  3.开放政策

  创造更加宽松的体制环境,让更多的民营资本进入服务业,不仅有助于大量吸纳就业,扭转就业弹性系数不断下降的趋势,也有助于缓解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投资不足、供给不足的矛盾。

  (1)扩大对民营资本开放的领域。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部门,以及对外商开放的服务行业和部门,都应对民营资本开放,所实行的该领域特殊优惠政策也同样适用于进入该领域的民间资本。  (2)重点引导民间资本投向社会事业。比如,引导民间资本投向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旅游等社会公共服务领域。

  (3)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比如,金融、科技、中介等生产性服务业。

  4.政策环境

  (1)完善法律体系,废除或修订不利于民营经济公平发展的法律法规。

  (2)加大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执行力度,形成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力,进一步为民营经济创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

  (3)加快制定相对统一的民营资本准入范围和标准,出台鼓励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产业规划和投资目录,提高民营资本投资效率。

  (4)完善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法制环境。支持鼓励民营经济投资高新技术和服务贸易新领域,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对市场高度敏感的优势,在把握需求变化中采取合适的创新模式,加强创新过程管理和技术产权保护,切实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以结构性减税为重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011年10月1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给予小型微型企业减免税的支持。在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的大背景下,需要继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减税力度,并且以此为重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1.加大中小企业减税力度

  落实“非公经济36条”,鼓励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需要实施更加积极的财税政策,加大对民营经济的财税支持力度。

  (1)继续扩大民营企业税收优惠范围。对特定群体(如待业人员、下岗职工和残疾人等)、特定性质(如高新技术企业、新办企业等)、特定规模(如年销售额30万元以下的企业等)、特定地区(如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偏远山区等),可以通过放宽税前费用列支范围和标准、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等途径,减轻民营企业税收负担。

  (2)进一步完善相关税制。比如,适当提高营业税起征点,给予民营企业家及相关投资者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3)加大财政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比如,提高民营企业在政府采购中标额中的占比,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尤其是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民间投资项目加大财政支持等。

  2.加大税收转型力度,促进中小企业和服务业发展

  2012年1月1日起我国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这是“十二五”时期税制改革的“重头戏”。下一步重点是尽快扩大试点范围。

  (1)加快增值税转型。增值税改革试点后,这项改革可能会由部分地区、部分行业推向全国和更多的行业,给相关行业和企业带来的好处将会更多,有利于降低产品和服务价格,提振消费,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改革和完善增值税制度,将生产型增值税尽快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并逐步探索以增值税取代营业税。

  (2)加快营业税转型。目前上海试点的营业税转型,受到多地期盼。虽然营业税转增值税改革会使当地财政收入有所减少,但是改革将减少重复征税,有利于当地企业的发展,长期来看,有利于提高当地的经济竞争力,所以地方有很高积极性。下一步,应尽快扩大试点范围。

  3.规范行政收费,降低中小企业负担

  规范行政性收费,大幅度减少行政性收费,涉及到政府的利益。但是这件事情无论对政府的自身建设,提高老百姓对政府的信心,还是减少企业负担来说都很重要,应该尽快实施,并有条件把这个事情做得好一点,以取信于民[7]。

  (1)中小企业收费罚款负担过重。周天勇教授测算表明,2009年,进入预算内的收费罚款收入为8962.2亿元,有统计的预算外收费罚款收入大约为7900亿元,而无统计的预算外收费罚款收入估计在5100亿元左右,共计约为21962亿元,超过了税收的1/3[8]。进一步的估算表明,行政收费和各种罚没收入中有3000亿元来自个体工商户、微型和中小企业。如果按2万元容纳一个劳动力就业测算,3000亿元的行政收费和罚没收入造成了1500万个就业机会的损失;通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高居民收入和消费能力,要求尽快实行轻税无费少审批,这样每年至少可以再增加900万个就业机会[9]。

  (2)全面实行“阳光收费”。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主动、全面、及时公开本部门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收范围、计费单位及依据、监督电话等内容,增强收费透明度,更广泛地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收费”。

  (3)加快制定行政收费法。加快制定行政收费法以及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和制度,明确允许设立收费项目的条件,规范行政收费的程序,从法制上堵塞政府部门“权力寻租”的空间,切断行政单位的“利益链”,从源头上抑制其乱收费的冲动,才能有效控制行政收费的无序状态。

  (4)逐步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大改革力度,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逐步取消收费项目,改费为税,这是减少或杜绝乱收费的根本出路。

  走向消费主导,决定经济转型成败。需要明确的是,消费主导并不是过度消费,“消费主导将导致过度消费”的担心是多余的。这是因为:第一,过度消费是超越一个国家或地区现实经济能力的消费模式,而消费主导则侧重于从发展方式角度强调消费作为增长内生动力的问题。当前我国面临的主要挑战是消费不足,而不是过度消费,提出消费主导的战略,基本出发点是着眼于公平可持续发展,尽快解决投资消费失衡的现实矛盾。第二,过度消费表现为对资源和财富的浪费,不利于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而以消费主导取代投资主导,正是要改变过度依赖于“高投资、高能耗、高污染”的模式,以尽快走上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增长之路。第三,过度消费注重满足短期享受,不利于居民消费水平的渐进式提高,而形成消费主导的经济发展格局,有助于推动居民消费能力的提高和消费结构的升级,进而形成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实现公平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1] 陆前进.经济企稳回升阶段面临的艰难挑战[N].上海证券报,2009-08-07.

  [2] 徐平国,袁伦渠.中小企业就业质量分析[J].中国国情国力,2010(5).

  [3] 宋扬.欧洲中小企业对就业增长贡献巨大[OL].中国商务部网站,2012-01-18.

  [4] 周天勇.当前我国就业形势与体制政策(上)[N].中国经济时报,2011-10-31.

  [5] 李慧,李金桀. 现代服务业:短板如何补齐?[N].光明日报,2011-03-24.

  [6] 宋晓梧.促进就业——“十二五”时期的宏观调控目标[R].中改院改革专题座谈会,2009年8月2日.

  [7] 迟福林.在减税同时还应大幅度减少行政性收费[N].人民政协报,2009-03-06.

  [8] 曲哲涵,戴莹.中国一年收费罚款约为2.2万亿[N].新民晚报,2011-11-22.

  [9] 周天勇.扩大消费、促进就业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N].解放日报,2005-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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